有关企业:
为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对企业科技创新的引领支撑作用,引导 我市自主创新企业合理专利布局,根据《乐清市知识产权专项资 金管理办法》(乐财行[2020]93 号)的有关规定,我局决定培 育一批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,现将项目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 下:
一、申报的对象及条件
1、在本市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。
2、企业具有稳定的研发队伍和研发投入,技术创新能力强, 2021 年新授权发明专利至少 2 件。
3、企业须有合法来源的专利数据库及所需信息资源、软硬 件设施,具有相关项目的工作基础、工作经验和项目成果的优先。
4、项目负责人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、分析和解决问题 的能力,较高的理论素养,能够保证全过程担负实质性研究和分 析工作;项目团队的人员结构和专业配置要与项目实施的内容和 要求相适应。
5、企业应为相关产业领域的生产型企业,且专利销售收入 占企业收入的 50%以上。
6、完成重点产品或重点发展领域专利导航分析。
二、项目的要求
1、完成企业发展现状分析。对企业的发展现状、环境和定 位进行分析,综合诊断企业特征与需求,选定本项目分析的企业 重点产品或重点发展领域。
2、完成企业重点产品或重点发展领域专利导航分析。围绕 企业重点发展的产品或领域,利用各种专利信息系统,开展关键 专利、竞争对手和侵权风险等分析。
3、完成企业重点产品或重点发展领域开发策略分析。通过 专利信息指导,优化创新方向、寻找引进或许可的急需专利技术; 结合企业重点发展领域,确定专利布局、专利的收储;形成目标 明确、分布有序、匹配资源的企业专利运营方案。
4、开展专利导航项目成果应用。将专利导航项目成果深度 融入企业各项决策,完善企业战略、产品、技术等相关发展规划 并予以实施。
三、申报、立项与验收
1、申报。申报单位将《乐清市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申 报书》一式两份及附件证明材料装订后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 产权科,联系电话:62590120,申报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20 日。
2、立项与验收。申报期结束后,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申报 项目进行初审,初审合格的项目予以立项。项目实施完成后,市 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验收,验收合格的的项 目按照相关政策给予补助。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,市市场监督 管理局将对立项的项目提供指导服务。